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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内河首个水路货物运输标准合同文本正式发布
2020-12-21   

12月17日,长江(内河)航运标准合同在武汉正式发布,包括集装箱、滚装车、干散货、液体等四类货种的标准合同格式,这是我国内河首个水路货物运输标准合同文本。在过去,我国内河运输大多不用合同约定,纠纷难分权责。

  国能销售集团华中分公司李勇:“通过一个微信,就把合同确定了,一打定金这个事情就成了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,保险买没买,货损的问题谁来承担,出现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,都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约束的。”

  武汉航交还将针对八条航线,每周发布综合运价指数和典型航线运价,以稳定行业价格秩序。

  2019年12月19日,《长江(内河)航运标准合同文本》研究课题顺利通过评审。来自长江航务管理局、长江海事局、武汉海事法院、大连海事大学、湖北省律师协会、长航集团、中国外运、招商局集团等单位的十多位理论与实务专家参会。

  专家组认为在“一带一路”和“长江经济带”战略对接背景下,该选题顺应高质量发展大势,符合推动长江(内河)航运标准化的创新性要求,填补了长江(内河)航运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空白,弥补了“水规”失效后长江航运市场迷茫的不足,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。武汉航交所和课题组在近一年的时间里,深入调研了长江(内河)航运市场现状,梳理总结了内河水路货物运输相关政策法规和实务,走访了数十家长江航运企业和货主单位,广泛听取各界专家和有关单位意见,研究基础扎实、资料丰富,法律和技术路线合理。在此基础上根据长江(内河)主要货种,形成了干散货、液货、商品车和集装箱四大类货种的标准合同文本。

  专家一致认为,该项目研究形成的长江(内河)水路货物运输标准合同文本具有推广应用的较高价值。建议武汉航运交所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优势,通过行业主管部门、司法机关、高校、行业协会、法律服务机构在长江及全国内河进行全面推广,力争成为行业标准;通过组织企业法务及商务人员进行合同专题培训,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;同时采取信息化手段,帮助水路运输各方,特别是小微市场主体规范签约、高效签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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